重庆大学药学院 创新药物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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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药物研究中心”化学实验室安全制度
2013-03-20 18:03  

一、实验室研究人员(包括固定研究人员和客座研究人员)必须承诺并严格遵守实验室的一切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服从工作分配、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完成本职工作、维护实验室的正常运行。实验室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学校和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实验室研究人员应当遵守中心作息制度和告假制度。

        二、在实验室工作的所有人员都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应熟悉实验室相关安全规章制度,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化学危险品安全知识和化学实验的安全操作规程。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检查。实验室负责人、指导教师对实验室新进人员(含研究生、本科生、临时人员等)须进行实验室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和安全培训,实验人员必须听从指导教师的指导与安排。

        三、中心实行门禁制度。访客出入需说明来由并登记。实验室短期聘用院外人员需填写“短期聘用人员登记表”,经中心批准后方可进实验室做实验。

        四、实验人员应熟悉室内气、水、电的开关所在位置及使用方法。遇有事故或停水、停电、停气,或用完水、电、气时,使用者必须及时关好相应的开关;实验人员应熟悉安全设施(如灭火器、石棉布、紧急洗眼器、急救药箱等)的位置及使用方法;灭火器使用后不可放回原处,使用者应及时报告中心安全员或中心办公室进行更换;应熟悉中心紧急疏散通道和自己所在位置的疏散方向。

        五、进行具有危险性的新实验的任何人员都必须事先制定缜密的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应熟悉所用试剂及反应产物的理化性质,对实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应有足够的防备措施(如防爆、防火、防溅、防中毒等);进行具有危险性实验(如剧毒、易燃、易爆等)的过程中,房间内不应少于2 人;操作者必须佩戴防护器具(防护镜、口罩、手套等);危险性较大的实验(如高压实验、放大试验以及能产生危险气体而危及本人或周围人员人身安全的实验)不可在实验大楼内进行;实验进行中操作者不得随意离开实验室,具有安全保障和仪器运行可靠的实验可短时间离开,但离开时必须委托他人暂时代管实验。

        六、实验室研究人员应建立良好的实验室行为规范。在实验区域应当穿戴工作服,佩戴护目镜。在实验区域不允许赤膊,不允许穿高跟鞋,凉鞋,拖鞋,及其它露脚趾的鞋;禁止佩戴耳环,禁止佩戴隐形眼镜;女生不许染指甲,留长指甲等,长头发不要披肩,要束起来;实验区域不要穿长裙;实验室工作应随时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卫生,并建立轮流值日制度,负责实验室公共区域的清洁;工作时间不得在实验室内聊天、会客、带小孩,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在实验室内吃东西;不得在实验室听音乐;不得向下水槽乱扔废纸、污物;不得在实验室内抽烟;不得在实验室使用明火;非工作需要不得在实验室过夜。学生因工作需要过夜时,必须将导师批准并签字的材料预先交门卫值班室备案,深夜做实验时应有2 人或2 人以上;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有责任检查水、电、气及门窗是否关好。对于实验室内的违规行为,实验人员均有义务进行制止。

        七、实验室化学试剂管理应按中心《实验室安全细则》中《关于实验室化学试剂管理的若干规定》执行。所有化学试剂及其溶液均不得敞口存放,均须保持清晰的标签。严禁往下水口、垃圾桶倾倒有机溶剂和有毒、有害废物。有毒有害或有特殊异味的废液和垃圾须按中心的规定进行收集和处理。碎玻璃和针头等特殊垃圾应单独存放和处理;废硅胶应集中存放,定期处理;严禁在样品冰箱或冰柜中存放有机溶剂及溶液。

        八、钠、钾等易燃易爆金属,氰化物等剧毒试剂及放射性同位素,应按学校相关规定保管和使用;不得在非放射性实验室使用放射性同位素。

        九、氢气瓶、乙炔瓶等危险钢瓶必须放在指定地点。放在室内的钢瓶必须采用适当方式进行固定,应经常检查是否漏气,严格遵守使用钢瓶的操作规程。

        十、不得使用运行状态不正常(待修)的仪器设备进行实验,不得运行因震动大或噪音大而对周围实验室造成干扰的设备,不得超负荷使用电源和器件,不得使用老化或裸露的电线,不得擅自改接电源线,不得遮挡实验室的电闸箱、天然气阀门和给水阀门,不得擅自在实验室进行电焊或气焊。

        十一、每位科研人员应在其所分配的工作台面上活动,不得占用他人工作台面,特殊需要者应提前与所涉及的人员商量。除公共设备外的实验仪器、器材一律自备、自存、自配、自用,不得私自动用他人的试剂、器材;各种财产包括仪器、设备、工具等(课题自带者除外)严禁带出实验室,如有特殊需要必须经管理人员请示中心领导同意后方可带出,并负责带回。各种设施一律不借给私用。实验室电脑仅限于科研用途,禁止浏览与科研无关的网页;打印机、扫描仪等限各课题组组内使用,并且不得用于课题以外的用途。

        十二、做好实验数据的记录和保存。实验纪录应字迹清晰,使用不会被水浸湿的圆珠笔进行纪录。每页的实验都要标明日期,实验者姓名等信息。实验报告本不能有空页,不可只写单页,要正反面同时使用。实验记录本不允许带离实验室,不允许课题组外人员传阅。毕业后实验记录本及其电子版本按课题组分类交中心档案室保存。

        十三、严格遵守各种仪器的操作规程和登记制度,登记时要记录仪器使用和完好情况。凡对拟使用的仪器操作无把握者,务必请教仪器管理人员或相关专家。发现仪器有故障者,应立即停机并向管理人员报告,以便及时维修。

        十四、本科生论文导师和研究生导师出差、出国必须委托其他教师管理学生和实验室安全,并预先写好委托书交实验室主任和院办公室各一份。

        十五、实验室发生事故时应立即报告中心办公室或门卫值班室,并尽快写出事故报告。中心视事故性质及损失情况将对事故责任者分别予以批评、通报、罚款、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责任。

        十六、若发现严重安全隐患,应限期整改。各课题组长应定期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有责任配合中心主任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十七、中心各课题组应参照本制度建立具体措施和实施细则。



       创新药物研究中心

   201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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