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文件的要求,结合药学院办学实际,经学院办公会讨论通过,特制定药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一、转入细则
(一)申请转入条件
1.必须符合《重庆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所要求的转专业条件,绩点≥2.5。
2.热爱并有志于从事药学及相关领域学习和研究的本科生,只针对2024级及以前的在校理工科专业本科生。
3.转入本学院后,从大二第一学期开始修读;并按照重庆大学相关规定通过学分置换和课程补休完成大类培养环节的课程学分要求。
4.身体条件满足药学专业相关要求。
(二)接收名额
接收名额原则上不超过药学院所转入年级学生总人数的8%。
(三)考核方式
1.根据学校转专业工作总体安排,药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集中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考核方式:
笔试(40%比重):对于药学专业的认知与理解。
面试(60% 比重):重点考核申请转入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兴趣和潜质。
2.工作小组根据结合成绩,确定拟转入名单,并报教务处审核后由学院统一进行公示。
3.面试缺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的资格。
二、说明
考核时间和其他未规定的有关内容按照《重庆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具体考核事宜由药学院另行通知。
咨询地点:药学院综合办公室203
咨询电话:65678457
重庆大学药学院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