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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3-03-28    点击:

根据《重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重大校发[2023]40号)文件精神和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本细则适用于学院2023级药学专业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和生物与医药专业全日制专业型硕士招生工作。

一、选拔原则和培养目标

1. 选拔原则

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立德树人,科学选拔。

2. 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培养能够从事药学领域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具有国际化视野和人文素养的高层次人才。

二、组织形式和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凌明,闫海龙

副组长:周余斌,李亦舟,张敏

成 员:邓军,王晨晖,薛伟伟,贾沂伟

纪检监察:周余斌,蔡慧

秘 书:陈雪

2.综合考核专家组

由学院全体硕士生导师随机分组组成,每组设考核工作秘书1人,考生身份识别与信息核查工作人员1人。综合考核专家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由从事学生思政工作教师、招生工作人员和研究生导师组成。

三、招生计划

截至目前为止,学校给我院下达的2023年药学专业全日制学术型硕士计划为56名(代码:100700)(其中已录取学术型硕士推免生10名);生物与医药专业全日制专业型硕士计划为31名(代码:086000)(其中已录取专业型硕士推免生1名)。

四、复试方式及时间

1.复试分数线

我院的复试资格分数线按照学校的分数线执行(详见http://yz.cqu.edu.cn/news/2023-03/1924.html),不进行二次划线。

2. 复试时间及方式

复试时间:2023年4月6日--8日。

复试方式: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复试形式为笔试与面试相结合。

另外,请进入复试的所有考生及时实名加入QQ群(重庆大学药学院2023级研究生复试群,群号330780602),关注QQ群相关通知。

五、复试流程安排

1.复试资格审查

审查的材料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

(3)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如无法提供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书面情况说明);

(4)研究计划书;

(5)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6)学籍学历认证报告(仅针对准考证载明须进行学籍学历认证的考生);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9)应届本科国防生须提交本科所在学校选培办提供的证明材料;

(10)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提供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重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加分证明》原件;

(11)《重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以上材料按顺序将PDF扫描版压缩包发送到muzi@stu.cqu.edu.cn,邮件及压缩包均命题为考生编号+姓名+学硕/专硕,材料接收截止时间3月30日下午5:00。资格审查通过名单于4月3日学院官网公布。资格审查未通过,不准予参加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复试资格或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历学位,且责任由申请考生自负。

2.收费

学院对复试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按照150元/人的标准收取复试费,请扫描二维码支付(具体见药学院官网后续通知)。

3.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其中笔试内容包括药学综合+政治理论(政治大纲同初试大纲),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笔试科目为《化学综合》、《生物化学综合》,面试分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综合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但不限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内容。综合能力考核,包括但不限于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以及外语听力及口语等外语能力的测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4月6日10:00-12:00 加试

4月6日14:00-16:00 笔试

4月7日8:00—22:00 学硕,思想品德考核、综合能力考核

4月8日8:00—20:00专硕,思想品德考核、综合能力考核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成绩计算及排序规则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类,不计入复试成绩。考生最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考生最终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 +复试总成绩×50%;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构成: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生最终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复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若复试成绩相同,则以复试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考生复试成绩出现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复试笔试成绩不合格(百分制低于60分);

(2)面试成绩不合格(百分制低于60分);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为“不通过”;

(4)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百分制低于60分);

2.体检

学校参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拟录取考生应在符合高考体检资质(二甲及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 并于2023年6月15日17:00前将体检报告上传至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 (http://syk.cqu.edu.cn)。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将在4月12日前在学院网站研究生招生信息栏公示最终成绩。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学院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实名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申诉电话:023-65678452,申诉邮箱:caihui@cqu.edu.cn。

八、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遵照《重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重大校发[2023]40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本细则由药学院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电话023-65678470。

任何关于复试和录取工作的政策和信息发布,仅以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药学院官方网站发布为准。

                         重庆大学药学院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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